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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锻压行业职业道德准则
信息来源:中国锻压协会 发布时间:2025-11-5 10:48:36

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 想、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、新观点、新论断,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坚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、求真务实。坚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、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,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 局,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,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更加注重系统集成,更加注重突出重点,更加注重改革实效,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、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、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,为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做出新的贡献, 特制订本职业道德准则。

在职业生涯中必须坚持:锐意改革、着力发展、坚持开放、以人为本、促进和谐。必须坚持承担国家责任、社会责任、会员责任、合作伙伴责任、单位责任、集体责任、家庭责任、个人责任。

第一条 锻压即金属塑性成形,也称金属压力加工。在机床行业,把为锻压工艺生产所使用的装备称为“成形机床”。锻压行业是一个古老而又充满活力的行业。锻压行业通常指锻造、冲压、钣金与制作行业。

本公约所称锻压行业指国内从事生产锻压件、锻压设备,及其相关科研、设计、教学等从业群体和从业活动总称。

第二条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规范行为,加强自律。维护从业人员权利,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,服务国家经济建设,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, 推动企业创新,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能力。

第三条 中国锻压协会秘书处起草,征求会员与非会员意见予以修改,经过中国锻压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执行。

第四条 行业内从业人员要热爱国家,遵纪守法,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。

第五条 忠于职守,乐于奉献,从业人员应具备尊职敬业的精神,安心工作、热爱工作、献身所从事的行业,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非凡的贡献。 

第六条  诚实守信,从业者应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劳动,合法经营,信守承 诺,讲求信誉。

第七条 办事公道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各种纪律规章以及公共道德准则为标准,秉公办事,公平、公正地处理问题,发扬大公无私和利他精神。

第八条 坚持博爱,服务群众,在职业活动中,一切从群众和集体的利益出发,为群众和集体着想,为群众办事,为集体发展贡献力量,不断提高工作质量。

第九条 实事求是,不弄虚作假,实事求是不仅是思想路线和认识路线的问题,也是一个道德问题。从业者应办实事,求实效,坚决反对和制止工作上弄虚作假。

第十条 依法行事,严守秘密,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守法律法规,严守职业秘密,保护客户或雇主的隐私和利益。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竞业限制,尊重知识产权、著作权和版权。

第十一条 坚持契约精神和公平交易原则,重合同、守信誉,树立用户至上的理念,团结供应商,真诚对待用户和供应商,竭诚为最终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,杜绝各种虚假欺诈行为,决不损害用户利益,也不欺诈供应商,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做贡献。

第十二条 坚持质量第一,严格生产管理,发扬一丝不苟的精神,把做的事情做到位。积极宣贯相关国内外行业标准,树立品牌意识,努力追求一流的服务、一流的质量、一流的信誉,多出精品,不粗制滥造,严把质量关。

第十三条 坚持创新发展,树立全方位的创新意识。包括思维创新、观念创新、体制机制创新、技术创新、文化创新和服务创新,注重学习并应用新技术、新方法、新工艺,不断优化设计和产品。

第十四条 坚持树立事业心和责任感,提高素质修养和业务水平,在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、实现社会效益的过程中体现自我价值;廉洁自律,自觉维护本行业声誉和单位的名誉。

第十五条 坚持交流、团结和协作。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,企业之间加强联系,相互交流经验,扩大合作,共同维护和发挥行业整体优势。

第十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,加强职业道德建设。充分发挥和保护从业人员生产积极性,鼓励技术创新和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,重视人才培养,开展技术培训、技术交流和职工教育,建设企业文化,树立企业精神,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。

第十七条 与优秀的用户一起成长,并尊重可信赖的可靠的竞争对手,避免价格恶性竞争,实现差异化竞争。

第十八条 反对以价格为中心的服务理念,摒弃物美价廉观点,提倡物有所值,坚持优质优价,提升品味,追求品质,坚持质量第一。

第十九条 提倡学习,坚持读书,坚持改革开放,为建立学习性企业和行业做贡献。

第二十条 提倡“美学”,提升“工业美学”修养,特别在“几何美学”研究和提升方面不断努力。

第二十一条 时刻注重满足“个性化需求”,发展精致的专精特新企业,做和用专精特绝的产品和技术。

第二十二条 坚持创业是实现自我的理念,做自己喜欢和对社会绝大部分人有价值的事就是创业。

第二十三条 准则由中国锻压协会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负责解释,经中国锻压协会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表决通过实施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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